作者: 譚語 來源: 發布時間:2015-3-30 15:38:47
草甘膦致癌?IARC結論引質疑

 
3月20日,國際癌癥研究機構(IARC)發布報告稱,草甘膦“很可能”對人類致癌。據稱,該評價由來自11個國家的17名專家審定,將發布于IARC第112卷論文集。該報告再次引發業內對IARC致癌評價的質疑。
 
IARC是世界衛生組織(WHO)下屬的一個專門癌癥研究機構,主要使命為進行和促進對癌癥病因的研究,并在世界范圍內進行癌癥的流行病學調查和研究工作。該機構還負責編纂關于各種因素提高患癌幾率的專題論文集,這些因素包括化學品、混合物、輻射、物理和生物制劑以及生活狀態因素等。長期以來,各國的衛生組織都依靠該論文集作為控制致癌因素的科學基礎。
 
自1971年以來,IARC已發布111卷論文集,對約 970個藥劑和物質進行了評估,其中超過 470個被確認為對人類致癌、很可能致癌或可能致癌。
 
IARC將致癌物質分為四類。1類:對人類致癌;2類: 可能對人類致癌;3類: 不明確是否能對人類致癌;4類:不太可能對人類致癌。其中第2類又細分2A和2B, 2A為很可能對人類致癌(probably);2B可能對人類致癌(possibly)。
 
香煙、酒類飲料、中式咸魚等被列入1類對人類致癌,更多生活中的常見物品被列入2類可能對人類致癌物, 包括咖啡、咸菜、銀杏提取物, 蘆薈提取物(化妝品)、手機的無線電波等,甚至理發師、消防員、干洗業、油炸食品廚師也被歸為此類。
 
2014年4月,IARC的咨詢小組在推薦2015~2019年評估主題時,將農藥確認為“高優先級”,并隨后向相關專家和相關研究提出請求提供針對大量有機磷殺蟲劑和除草劑致癌(二嗪農、草甘膦、馬拉松、對硫磷和殺蟲畏)的證據。
 
這些殺蟲劑和除草劑于3月3~10日在IARC的會議上被審查,草甘膦由此被列入2A等級,成為“很可能對人類致癌物”。
 
“有限的證據表明,除草劑草甘膦可能導致非霍奇金淋巴瘤。同時,有充足的證據可以證明草甘膦對實驗動物致癌。”IARC在其報告中稱。
 
而這一結論與農藥殘留聯合會議(JMPR)得出的結論相反。JMPR是一個專家活動團體,由世界糧農組織(FAO)和WHO聯合管理,他們發現草甘膦“不太可能致癌”。
 
是否致癌?
 
草甘膦是孟山都公司于1971年開發的低毒性、易溶解的廣譜除草劑。1974年,孟山都公司以“農達”為品牌,首次商業化推廣該產品。目前,草甘膦是世界上應用最廣、產量最大的農藥品種,年銷售值高居農藥之首。2000年,孟山都公司草甘膦專利到期,眾多國家的農藥生產廠家都參與生產草甘膦原藥。其中,中國是草甘膦第一大生產國和出口國。
 
草甘膦的作用機理為通過限制植物中一種特異性酶的活動,來抑制雜草生長。由于這種酶在植物中分布廣泛,且對于植物芳香族氨基酸的合成是必需的,因此通過使用草甘膦,農民可以控制大部分田間中的雜草。由于人與動物體內不存在這種酶,也沒有相應的氨基酸合成途徑,所以草甘膦只會作用于植物。
 
事實上,在應用過程中,草甘膦始終受到美國環境保護署(EPA)、美國農業部(USDA)、歐盟委員會、WHO等眾多機構的全面審查。
 
EPA曾數次對草甘膦進行致癌評估。1985年,EPA將草甘膦化為C級,“可能致癌”。1991年重新評估后,EPA將草甘膦調為E級,即“不對人類致癌”。
 
IARC稱綜合考慮EPA及其他最近顯示草甘膦致癌研究為陽性的報告,判斷有充足的證據證明草甘膦對實驗動物致癌。“草甘膦也可破壞人類細胞的DNA及染色體,盡管細菌測試的結果為陰性。”IARC在報告中說,“一項調查發現,噴灑草甘膦配方后,附近居民血液中標記的染色體損傷增加。”
 
而2014年1月,德國聯邦風險評估所(BfR)為歐盟完成的長達4年的草甘膦評估發現,“草甘膦不太可能造成人類致癌的風險”。他們審查了所有IARC考慮的數據,并加上更多其他的數據。
 
IARC引質疑
 
IARC的致癌分級依據是致癌證據的確鑿程度,與致癌強度或對人類的實際威脅程度沒有必然聯系。
 
對于2A類的分級,IARC定義為“有限的證據表明很可能對人類致癌”,即與癌癥有聯系,但不排除其他致癌的解釋。
 
事實上,IARC的評級一直飽受詬病。國際流行病學研究所的Joseph K. McLaughlin和Robert E. Tarone曾撰文批判IARC因其流程和表現出來的偏見而導致致癌“假陽性”的判斷。
 
比如,咖啡被歸類為2B“可能對人類致癌”等級,但流行病學的重要證據表明咖啡很可能并不引起人類癌癥。
 
IARC也曾明確表示,使用手機可能導致罹患腦瘤。隨后又稱,不能確定使用手機會引發腦瘤。
 
此次,IARC將草甘膦列入評估范圍,卻忽略了其他毒性更大的除草劑。
 
對于草甘膦的致癌評級,“相關的科學數據被排除在審查之外。IARC收到并選擇故意忽視大量科學研究,這些研究支持草甘膦對人類健康沒有風險的結論。” 負責全球法規和政府事務的孟山都副總裁Phil Miller博士回應稱。
 
IARC評級還有一個問題是忽視了劑量。劑量決定毒性,劑量越大,接觸的時間越長,患癌癥的概率也越高,但仍然不一定致癌。比如剩飯菜中的亞硝酸是明確的致癌物,但正常食用劑量很低,遠低于暴露劑量,因此不會有顯著的致癌性。而IARC并未給出草甘膦致癌風險與暴露劑量的定量關系。
 
“草甘膦對人類或任何其他動物無毒,只有相對較高的劑量才會出現急性反應。”佛羅里達大學園藝學教授Kevin Folta博士說。
 
他指出,草甘膦的半數致死量(LD50)約為5000 mg/kg。也就是說,體重200磅(約90千克)的人,要喝下2磅(0.9千克)41%濃度的商業濃縮劑才會有50%的致死率。
 
IARC報告不提劑量,也沒有草甘膦致癌風險與暴露劑量的關系數據,因此并不具備實際指導意義。
 
再者,安全并不等于絕對沒有風險,很多時候風險可測可控也是一種安全。相對于其他毒性更大、污染更嚴重的除草劑,草甘膦在農業領域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可替代性,因此即便有風險,但只要嚴格按照規范使用,風險仍然在可測可控的范圍內。
 
IARC旨在維護人類健康,對致癌性歸類傾向嚴苛可以理解。但是,“和食品安全一樣重要的問題結論必須無偏見,縝密且基于遵循國際公認標準的優質科學。”Phil Miller說。IARC 基于只持續一周的會議、根據有限數據的審查就對草甘膦做出評估,是否過于草率?
 
況且,歸入“很可能”或“可能”致癌級別的化學物質很可能將遭遇“有罪假定”,這對公平和基于科學安全的爭論沒有幫助。■
 
《科學新聞》 (科學新聞2015年3月刊 農業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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