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萍吉剟钔扑]、申報過程的規范性和真實性,提高獎勵推薦單位及推薦人的責任意識,中國科學院科研道德委員會辦公室依據科研活動全流程誠信管理要求,結合當前科技獎勵申報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予我院科研機構和科技人員以提醒,倡導在科技獎勵申報過程中的誠實守信行為。
提醒一:申報獎項的有關材料存在失實情形。推薦單位及推薦人應認真審核報獎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確保申報獎項的各類材料完整、詳實,包括支撐獎項的原始數據、專利和技術指標、已發表的學術論著、獎項完成人的信息、所作貢獻以及其他證明材料。反對任何弄虛作假行為。
提醒二:申報項目署名及完成人排序與實際情況不符。應按照學術慣例、綜合考慮完成人的實際貢獻確定完成人排序,推薦人應充分征求所有完成人意見,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形成排名順序,完成人屬于不同單位的應由各單位充分協商后確定。反對不經民主協商、簡單按照獎項個別完成人的意愿確定完成人及排名順序的行為。
提醒三:推薦單位未按規范程序申報相關獎勵。推薦單位應遵守所屬部門和授獎部門的相關規定和流程,對用以申報的科研成果的科學價值、支撐材料、完成人信息等進行真實性、準確性和客觀性審核或評議。反對推薦單位不履行審核把關職責、僅委托完成人撰寫材料并將材料直接轉呈授獎部門。
提醒四:未經協商一致單獨申報多機構合作的成果。多機構合作的研究成果申報獎項時應及時通報合作方,共同協商申報材料。個人被合作單位通知參與獎項申報時應主動向本單位報告,確保合作雙方及時溝通協商,避免發生成果歸屬糾紛。反對繞過合作方或未經各方達成一致申報獎項。
提醒五:為申報獎勵臨時補充倫理審查材料。提交倫理審查材料時應提供原始的倫理審查結果。倫理審查作為相關科學研究的前置性條件,應在科研項目立項之前開展,并在研究過程中進行必要的跟蹤審查及補充審查。反對為申報獎項而臨時補做倫理審查。
提醒六:夸大研究成果的學術價值、示范效果和經濟效益。推薦單位及推薦人應提供客觀、真實的材料,包括技術檢測報告、驗收意見、鑒定結論和公開發表的學術性評價意見等,準確體現研究成果的學術價值、示范效果和經濟效益,并客觀表述項目成果的適用情形。反對夸大研究成果的實際價值。
提醒七:推薦單位、推薦人及完成人干預評審過程。推薦單位、推薦人及完成人應提高自律意識,不主動打聽、不私下聯系評審專家,不與授獎單位相關工作人員聯系以施加影響,不通過請托第三方干擾評審過程。反對學術權威利用職務便利、學術聲望或人際關系等干預評審過程!
中國科學院科研道德委員會 (2022年5月11日發布)
《科學新聞》 (科學新聞2022年8月刊 封面)